订婚后影响强奸罪的认定(一)
---都订婚了怎么可能成了强奸呢?
最近山西大同的一个订婚强奸案的刑事判决成为了热点,之所以这判决能成为热点,是因为人们现代朴素的婚姻观念所引发的认识问题,以及网传的女方是骗婚、敲诈等信息的影响,导致人们开始质疑这起强奸案的真实性。
订婚是属于一种民间传统的习俗,在过去订婚是在媒妁之言、父母之命下的婚约习俗,形成婚约的男女双方此时并不会在一起生活,只有择吉日大婚后,女方入洞房,男女双方才成为夫妻。因此从过去的传统习俗而言,男女之间的在完婚前是不予许发生性关系的,否则就被视为不道德,古代女性甚至会受到惩罚。
但随着社会发展,婚前性行为早已普遍,人们的观念也发生了变化,订婚虽然在形式上承继了民间传统,但认识上已经早已不是过去。现在的订婚实际上就从观念上认可了男女双方的亲密关系,在这种关系下发生性关系被认为是正常的事情,人们很难接受订婚的男女双方还存在强奸的问题,人们会问女方如果你不愿意为啥要订婚呢?所以山西大同的订婚强奸案的结果与人们的朴素认知之间产生了冲突,人们再基于网传的消息,认为女方动机并不善良。
刑法的强奸罪保护的是女性性自由的不可侵犯性,也就是说无论女方事后持有什么目的,只要男方在发生性关系时违背女性的意志的,都构成强奸。所以事后的行为不会影响到强奸罪的认定。网传说女方发生性行为后敲诈不成,所以告男方强奸,即便如此只要发生性关系时是强迫的,那么男方依然构成强奸罪,只不过女方的行为可能构成敲诈勒索罪。
法院针对网民的议论,也及时做出了通报,辟谣了网传女方是职业骗婚、敲诈勒索的传言,因这案件涉及个人隐私,具体认定强奸的细节并未披露,男方在接到一审判决后已经明确要提起上诉。所以这案件目前还没有定论。
我们将继续关注这案件的进展,下期我们将为大家分析此案件在辩护时应当注意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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