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了,怎么样才能争取到孩子的抚养权?
一直以来,总有当事人咨询我们,如何才能争取到孩子的抚养权呢?
我国法律对孩子抚养权的纠纷遵循有利于未成年子女健康成长的原则。依据民法典的理论,判决孩子抚养权要根据孩子的年龄区别对待。对于未满 2 周岁的孩子,以母亲抚养为原则。不过有原则就会有例外。根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第 44 条规定,在以下两种情况下,孩子的父亲同样有机会得到抚养权。
第一,有证据证明孩子的母亲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孩子不适合与其共同生活的。
第二,孩子的母亲具备抚养能力,但却不履行抚养义务。
对于已满 2 周岁、未满 8 周岁的孩子,由父母协商不成的,由法院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健康成长的原则判决。这时候就要考虑多种因素了,比如父母的收入水平、健康情况,甚至学历、受教育情况等等。
除此之外,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第四十六条规定,对于满 2 周岁的未成年子女,父母均要求直接抚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优先考虑:
一、已做绝育手术或者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
二、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
三、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
四、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易与子女共同生活。
针对已满 8 周岁的孩子抚养权问题,民法典规定应当尊重孩子的真实意愿。
但根据我们的多年经验,还是要提醒各位,孩子还小,父母尽可能不要逼着孩子去做选择,不利于孩子的身心健康。父母离婚对孩子的伤害本就不小了,尽可能找一个和平的方式去解决纠纷,更有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当然,如果您需要一个更专业的离婚纠纷解决方案,也欢迎您联系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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