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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杰法律大讲堂之婚姻关系中的财产权益(二十三)
离婚时,双方对唯一一套夫妻共有的房屋的归属不能达成一致,遂决定给子女。这种做法是否会得到法律的保护?
可以得到法律的保护。公民有权处理自己财产的权利,只要双方协商一致,即可把房屋过户给其子女。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律师提示:为避免出现一方反悔,导致无法实现约定的目的,应通过法律途径予以确认,方式如下:一是在民政部门登记离婚,双方签订协议将夫妻共有的房产赠与子女;二是在法院协议离婚、领取民事调解书,自愿将房产赠与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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