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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杰法律大讲堂之履行劳动合同纠纷(二十一)
单位工作环境长期有X光辐射危险,单位未支付过特殊津贴,也没有保护措施。劳动者尚未出现疾病,该如何维权?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单位未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由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五条: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书面告知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因此,可以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并拿到经济补偿金。
除此之外,还可以要求单位在离职前进行体检,检测是否已经患有职业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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