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统一咨询热线 400-022-4006

云杰动态

NEWS

学习《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二)之二

 

假离婚”也是真离婚。

条文:夫妻登记离婚后,一方以双方意思表示虚假为由请求确认离婚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解读:登记离婚是一种具有法律效力的离婚方式,只要双方依法办理了离婚登记手续,离婚即具有法律效力。即假离婚也是真离婚。离婚登记是一种严肃的法律行为,一旦办理完成,就意味着婚姻关系的解除。“假离婚” 在法律上并不被认可,因为无法确切证明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是虚假的。若随意支持离婚无效请求,会破坏婚姻登记制度的权威性和稳定性,导致社会关系的混乱。

 

Next

 

 

  • 服务邮箱

    YUNJIENK@163.com

  • 全国统一法律咨询电话

    400-022-4006

天津云杰律师事务所
微信
天津云杰律师事务所
微信公众号
天津云杰律师事务所
地图导航
天津云杰律师事务所
抖音号:yunjie1703
Copyright © 2019 - 2021 天津云杰律师事务所 All Rights Reserved 备案号:津ICP备11001192号-2   津公网安备 12010402001384号 技术支持:众晖科技
首页
电话咨询
咨询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