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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se

主办律师介绍:伍贵春律师具备扎实的理论基础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从事法律服务业务以来,一贯以其亲和力、认真、负责的态度办理好客户委托的事务,有效的维护客户的合法权益。了解各种情况下的法律规定和最新的司法解释,能够帮助客户把握正确的法律方向。注重与客户的沟通和合作,细了解客户的需求和关切,帮助客户做出明智的决策,确保客户的权益得到最大程度的保护。擅长婚姻继承,债权债务,投资理财、房产纠纷等。

结婚13年夫妻因理念不合离婚 云杰律师伍贵春律师调解促双方妥善分割财产并确定抚养权

案情简介
徐先生与方女士因生活理念差异长期争吵,决定离婚,但就财产分割及11岁孩子抚养权问题多次沟通未果,矛盾激化。徐先生遂委托天津云杰律师事务所伍贵春律师代为起诉。伍律师接案后发现,双方婚姻存续13年,财产混同复杂,且孩子已满11周岁,抚养权归属需充分尊重其意愿。

案件处理结果
经伍律师多次与双方及法官沟通,促成法院主持下的调解。双方达成协议:1. 解除婚姻关系;2. 孩子由方女士抚养,徐先生每月支付抚养费3000元至孩子年满18周岁,并享有每月4次探视权;3. 徐先生为方女士及孩子设立其名下房屋的居住权至孩子年满18岁,妥善解决居住问题。

律师作用
伍律师通过深入调查财产状况、分析抚养权争议焦点,提出以调解优先的策略,最大限度减少对孩子的伤害。律师多次与双方及法官沟通,平衡双方诉求,最终促成调解协议,既保障了孩子抚养权和居住权益,又合理划分了财产责任,避免诉讼对双方及孩子的进一步消耗,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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