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施工款拖欠起纠纷,云杰律所杨宝潮律师助力追回17080元工程款及逾期利息
案情简介:
2021年,孙先生与刘先生签订《合作协议》,约定由孙先生为刘先生的房屋进行室内屋顶及楼梯腻子施工,工程款总计90116元。施工完成后,刘先生仅支付部分款项,剩余17080元以“未完成全部施工内容”为由拒付。多次催要无果后,孙先生委托天津云杰律师事务所杨宝潮律师提起诉讼。
案件处理结果:
法院判决刘先生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支付孙先生工程款17080元,并支付逾期利息(以17080元为基数,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自应付款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若未按期履行,需加倍支付迟延履行利息。
律师作用:
证据梳理与诉讼策略制定:指导孙先生收集并整理《合作协议》、微信转账记录等关键证据,明确合同履行事实。法律论证与法庭交锋:针对刘先生提出的“未完成施工”抗辩,杨律师指出合同未明确约定施工范围,依据工程总价款与已付款项差额,主张刘先生应支付剩余工程款。权益最大化争取:不仅追回本金,还通过法律条款争取到逾期利息,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
本案中,杨律师通过精准的法律适用和有力的庭审辩论,成功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彰显了专业律师在合同纠纷中的关键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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