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共同学习民法典
15、张先生生前先后立了多份遗嘱,内容不同,应该以哪份遗嘱为准?
答:以最后的遗嘱为准。《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规定,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已所立的遗嘱,立遗瞩后,遗瞩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瞩为准。
16、个体户老马去世后留下遗产,无人维承或受遗赠,这些遗产归谁?
答:《民法典》第一于一百六十条规定,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归国家所有,用于公益事业。死者生前是集体所有制组织成员的,归所在集体所有制组织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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