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借款转第三方拒不归还?云杰律所助F先生成功追回25万借款及利息
案情简介
F先生出借254080元给S先生,S先生出具借条后,F先生按其要求将款项转至第三方家具公司账户,家具公司依约向S先生发货。还款期限届满后,S先生以种种理由拒不还款,F先生多次催讨无果,遂委托天津云杰律师事务所王冲律师代理诉讼。
案件处理结果
法院经审理采纳王律师提交的完整证据链,判决S先生于判决生效之日起15日内偿还F先生借款本金254080元,并支付以该金额为基数、按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的逾期利息(自应还款日至实际清偿日)。
律师作用
王律师接受委托后,指导F先生梳理并固定关键证据,包括《借条》《情况说明》、银行转账回单及微信沟通记录,形成完整证据链以证明借贷关系成立。庭审中,王律师通过逻辑严密的论证,阐明款项流转路径与借贷合意的关联性,成功说服法院支持F先生的全部诉求,最终帮助当事人全额追回借款本金及逾期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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