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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解读---与民众息息相关的法律问题(五十八)


今天分享离婚后探望权的行使

   3.探望权的行使: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中止探望的情况: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如果未成年子女、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以及其他对未成年子女负担抚养、教育、保护义务的法定监护人认为父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中止探望的请求。实践中,有以下几种情形:父母对子女具有侵害或者犯罪倾向行为父母有可能劫持、胁迫子女父母有恶习或者有不良道德倾向父母有严重传染病父母是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

    祖、外祖父母并不享有探望权。此外,探望权和抚养费支付也没有必然的联系,不论父母是否享有探望权,其均享有支付抚养费的义务。不论父母是否支付抚养费,其均享有探望子女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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