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统一咨询热线 400-022-4006购车合同纠纷终胜诉,S先生获退21万余元车款及利息
案情简介:S先生与L先生签订购车合同,约定以每辆28万元的价格购买5辆轿车,先付定金50万元,并明确交车时间及后续付款方式。L先生仅交付1辆后,S先生按约支付30万元,但L先生未继续履行交车义务,亦未退还款项,仅将一辆自有车辆抵押给S先生。S先生自行变卖抵押车后,经核算仍存在213,400元欠款,遂委托天津云杰律师事务所律师代为维权。
案件处理结果:法院采纳律师代理意见,判决L先生于判决生效之日起5日内退还S先生车款213,400元,并支付逾期利息(以213,400元为基数,按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标准,自应还款日起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
律师作用:天津云杰律师事务所律师全程指导S先生收集、整理交易凭证、合同、沟通记录等关键证据,形成完整证据链。庭审中,律师据理力争,强调合同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S先生已全面履行付款义务,而L先生未交付车辆的行为构成根本违约,合同目的无法实现,依法应退还剩余款项并承担违约责任。最终成功为S先生追回欠款及利息,切实维护了当事人的财产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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