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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办学起纷争,云杰律师助力Z女士成功驳回解约退资诉求

案情简介T先生与Z女士合作经营英语培训机构,双方各出资10万元,约定合作招生办学,各享50%分红。Z女士负责经营,T先生有权监督,银行账户双方共持U盾审批操作。办学一年收益不佳,T先生以教师派遣用工违规、财务管理不规范损害其利益为由,诉请解除《培训学校合作办学协议》并要求Z女士退还出资款。Z女士无奈之下,求助于天津云杰律师事务所。

案件处理结果:云杰律师代为应诉,经深入调查与细致分析,庭审中据理力争,成功说服法院驳回T先生的全部诉讼请求,维护了Z女士的合法权益。

律师作用:云杰律师在接受委托后,通过详尽查阅微信记录、全面了解案件背景、深入研究起诉状,精准指出合同目的已实现,投资风险应共担,且T先生未能证明存在法定解除合同的情形。针对劳务派遣及财务管理问题,律师有力论证了双方共同责任与证据不足,最终助力Z女士成功驳回对方解约退资的不合理诉求,有效维护了当事人的经济利益与合作关系稳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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