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统一咨询热线 案情简介:C先生通过银行贷款20万元后,将该款项转借给S女士,双方约定还款期限。到期后,S女士以与C先生存在婚外情为由,主张仅需偿还10万元。C先生否认婚外情指控,并委托天津云杰律师事务所杨可律师代为起诉,要求S女士全额归还借款及资金占用费。
案件处理结果:法院经审理认定,S女士提出的婚外情抗辩缺乏证据支持,借贷关系依法成立。最终判决S女士偿还C先生借款本金20万元,并支付相应资金占用费。判决生效后,S女士履行了全部还款义务。
律师作用:杨律师在本案中通过以下工作维护当事人权益。证据固化管理:系统梳理银行转账记录、借款凭证等关键证据,构建完整证据链,证明借贷关系真实性;抗辩事由反驳:针对S女士提出的婚外情主张,通过举证质证程序揭示其证据不足,瓦解对方抗辩逻辑;法律适用论证:依据《民法典》合同编相关规定,阐明借款合同的法律效力及违约责任,强化法官心证;庭审策略制定:通过交叉询问、法律意见书提交等方式,有效引导法庭查明事实,最终促成全额胜诉判决。
该案彰显了天津云杰律师事务所在民间借贷纠纷中“以证据为基石、以法律为准绳”的专业办案理念,切实维护了当事人的财产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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