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统一咨询热线 醉酒误事终获轻判——M先生妨害公务罪获有期徒刑六月
案情简介:M先生在地铁站附近与他人发生纠纷,民警到场处置时,M先生拒不配合并击打执行职务民警面部一拳,当场被公安机关抓获,因涉嫌妨害公务罪被逮捕,羁押于北京看守所。M先生曾于1991年因故意伤害罪被判缓刑,此次属于有前科人员,家属紧急委托天津云杰律师事务所李元杰律师介入辩护。
案件处理结果:法院采纳李律师辩护意见,对M先生从轻处罚,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
律师作用:李律师通过详细调查取证,精准把握案件核心,提出M先生系醉酒状态下本能反应,非故意对抗执法,且具有自首、认罪认罚、坦白、悔罪态度诚恳等多项法定及酌定从宽情节。通过充分论证被告人主观恶性小、犯罪情节轻微,成功说服法庭从轻处罚,为当事人争取到改过自新的机会,有效维护了其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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