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统一咨询热线 民法典解读---与民众息息相关的法律问题(一百五十一)
今天分享举证责任:谁主张,谁举证?
举证责任,听起来有点法律味,其实就是证明责任。简单来说,就是你提出一个主张,你得拿出证据来证明它。这个概念包含两个层面的意思:
行为意义上的举证责任
首先,行为意义上的举证责任是指你提出一个主张后,有责任提供证据来支持它。《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明确规定:“谁主张,谁举证”。这句话的重点在于举证的行为,也就是说,你不仅要提出主张,还得拿出证据来证明它。
结果意义上的举证责任。
其次,结果意义上的举证责任是指如果某个待证事实真伪不明,那么依法负有证明责任的人需要承担不利后果。《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九十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应当提供证据加以证明,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简单来说,就是你提出一个主张,如果没有证据支持,那你可能要承担不利的后果。比如说,你在法庭上说某个人欠你钱,但拿不出证据,那法官可能就不会支持你的主张。
所以,记住那句老话:“谁主张,谁举证”。在提出任何主张之前,先想想自己有没有足够的证据来支持它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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