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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解读---与民众息息相关的法律问题(一百五十三)
今天分享立遗嘱有法律效力的小贴士
1.遗嘱形式要合规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口头遗嘱是在危急情况下才可以立,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2.见证人要适格
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见证能力的人;继承人、受遗赠人;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3.遗嘱人要意识清醒
遗嘱人立遗嘱时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不能受欺诈、胁迫。
4.内容要清晰明确
遗嘱内容要处分自己的合法财产,对财产的分配等表述清楚,不能模糊不清或产生歧义。
按照这些要点来准备,能最大程度确保遗嘱具有法律效力,避免日后可能出现的纠纷。大家立遗嘱时一定要严谨认真,保障自己和家人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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