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统一咨询热线 民法典解读---与民众息息相关的法律问题(一百五十五)
今天分享婚内赠与第三者财产,能否全部追回?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如果一方擅自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婚外同居者,这种行为是否有效呢?根据法律规定,夫妻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处理权,但这并不意味着夫妻各自对共同财产享有一半的处分权。只有在共同共有关系终止时,才能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确定各自份额。
因此,有配偶者擅自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婚外同居者,显然超出了日常生活需要的范围,侵犯了另一方的财产权利。这种赠与行为是全部无效的,而非部分无效。所以,当双方没有离婚时,妻子起诉小三要求返还丈夫婚内赠与的款项,应当是全部返还,而非要求返还一半。
然而,如果在离婚后再去起诉小三返还财产,因夫妻双方已离婚,共有基础已不存在,因此女方仅能主张返还其应分得的财产份额。注意,这并不意味着只能要求返还50%,还可以主张60%甚至70%的份额。
所以,当面临这种情况时,一定要及时咨询专业律师,了解自己的权益和法律途径,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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