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姑母以“买卖”过户房产托付赡养,关系交恶后云杰伍贵春律师助其追回房屋
案情简介:天津的L女士为实现老有所养,与侄子L先生签订了《天津存量房买卖协议》,将名下房产完成过户登记,双方并未按普通房屋交易的逻辑履行权利义务。八年过去,姑侄二人关系彻底交恶,L女士既没能获得约定的赡养保障,也失去了房屋的实际控制权,面对早已完成的过户手续,她多方求助都找不到补救途径,最终委托天津云杰律师事务所的伍贵春律师介入维权。
案件处理结果:法院经审理后认定双方真实法律关系为附义务的赠与,判决撤销案涉赠与关系,要求L先生在判决生效15日内,配合L女士完成房屋所有权的恢复登记,L女士成功追回了原本已经过户的房产,晚年居住权益得到完整保障。
律师作用:伍律师接手案件后,没有被表面的“房屋买卖协议”限制思路,精准抓住“名为买卖、实为附赡养义务赠与”的核心法律逻辑,指导L女士梳理收集了多年来的微信聊天记录、与L先生父亲的通话录音,整理了房屋价格远低于市场价、无实际购房款支付记录、多年来由L先生代为支付租房费用等不符合常规房产交易习惯的关键证据,形成完整的证据链,在庭审中充分论证了双方“姑母过户房产、侄子承担赡养义务”的约定具有高度盖然性,最终帮助当事人突破了过户完成就无法追回房产的困境,成功撤销赠与并拿回房屋所有权,为老年当事人保住了安身立命的核心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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