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统一咨询热线

成功案例

Case

装修公司恶意增项停工反索赔 云杰律师应诉 业主反诉获赔

案情简介W先生与装饰公司签订《天津市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及补充协议,明确约定了装修内容、总费用和工期,其中补充协议中特别约定水电项目为一口价死包。但装修公司完成水电改造后,突然要求W先生额外交8000元增项费,W先生以协议已有明确约定为由拒绝支付,装修公司直接单方面停工,双方陷入僵持。随后装修公司主动起诉W先生,要求补足所谓的增项装修款,还要W先生承担10500元违约金。W先生面对诉讼毫无准备,委托天津云杰律师事务所的李元杰律师代为应诉维权。

案件处理结果:李元杰律师全程指导W先生整理全部沟通记录、合同文本等证据,庭审中完整清晰地阐明代理意见,最终法院判决解除双方的装修合同,装修公司在判决生效后5日内,向W先生退还多收的装修费11800元(W先生已支付21000元,扣除已完工部分对应的9200元工程款),同时向W先生支付违约金10500元。

律师作用精准抓住装修行业“格式条款不主动释明”的常见违规点,明确指出装修公司没有证据证明签约前向普通消费者明确告知“水电一口价仅覆盖报价单内预算米数”,结合W先生事前多次向工作人员确认无增项的沟通记录,彻底推翻了装修公司主张增项款的全部事实依据。直接击破对方“业主拒付增项款构成违约”的诉讼逻辑,清晰论证是装修公司恶意主张无依据的增项款、擅自单方面停工,才是导致合同停滞的根本原因,最终法院完全驳回了装修公司的全部本诉诉求,反而判决装修公司承担全部违约责任。帮助原本被动应诉的业主实现权益反转,不仅成功追回了多付的11800元装修款,还全额拿到了原本被对方索赔的10500元违约金,合计获赔22300元,既挽回了业主的经济损失,也为本地装修行业恶意增项的维权提供了典型参考,避免了普通消费者面对家装公司恶意诉讼时的权益受损。

 

Next

 

 

  • 服务邮箱

  • 全国统一法律咨询电话

天津云杰律师事务所
微信
天津云杰律师事务所
微信公众号
天津云杰律师事务所
地图导航
天津云杰律师事务所
抖音号:yunjie1703
Copyright © 2019 - 2025 天津云杰律师事务所 All Rights Reserved 备案号:津ICP备11001192号-2   津公网安备 12010402001384号 技术支持:众晖科技
首页
电话咨询
咨询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