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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前过户拆迁房被诉撤销 云杰律所李律师帮H先生成功脱责

案情简介:H先生与L女士离婚后,将原本登记在自己名下代持、实际归属母亲的老家拆迁房,通过赠与方式重新过户回母亲名下。后续因信用卡还款纠纷,L女士起诉H先生要求其偿还14万元欠款,H先生败诉。之后L女士又提起诉讼,主张H先生此前的房产赠与行为属于恶意转移财产逃避债务,要求法院确认该赠与行为无效、予以撤销。H先生无奈之下,委托天津云杰律师事务所的李元杰律师代为应诉维权。

案件处理结果:庭审中李律师精准抓住时间线核心逻辑,明确指出案涉债权的发生时间为当年6月,而H先生将房屋过户给母亲的行为发生在4月,赠与行为早于债务形成时间,完全不满足债权人撤销权“债务人通过处分财产逃避已存在债务”的法定前提,且L女士提交的证据不足以证明该赠与行为是为了逃避后续债务而实施。最终法院判决驳回L女士的全部诉讼请求,H先生的房产赠与行为合法有效,无需被撤销。

律师作用:直接从根源上否定了债权人撤销权的适用基础,通过精准梳理债务形成和房产过户的时间先后顺序,彻底推翻了对方“恶意逃债”的核心主张,快速构建起完整的免责抗辩逻辑。严格适用“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规则,明确指出L女士无法举证证明赠与行为与后续债务存在恶意关联,将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完全归于原告方,守住了当事人的房产权益。帮助当事人完全保住了代持多年的母亲名下拆迁房,避免了价值远超14万的家庭房产因后续债务纠纷被执行处置的重大风险,守住了家族长辈的合法财产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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