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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解读---与民众息息相关的法律问题(二百十二)

今天分享遗产继承时效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遗产继承的时效性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诉讼时效:
普通时效:继承权纠纷的诉讼时效为3年,从继承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
最长时效: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20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但在特殊情况下,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二、放弃继承的时间: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60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的表示,到期未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三、无人继承的遗产:
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归国家所有,用于公益事业;死者生前是集体所有制组织成员的,归所在集体所有制组织所有。
四、中止时效的情形:
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如果出现不可抗力、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等情形,诉讼时效中止。自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满六个月,诉讼时效期间届满。
    以上是遗产纠纷的相关时效性规定,在实际案例中,时效性影响继承的最主要的就是继承人之间协商不好,一直拖着没有分割,导致遗产无法继承。因此,如果你有遗产争议,无法私下协商分割,建议尽快在法律保护期内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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