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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儿涉刑房屋被冻结 云杰律所王律师帮二老确认抵押优先受偿权

案情简介:X先生与L女士是夫妻,二人曾出借100万元给女儿小X用于购房,双方签署了《协议》、《主债权及不动产抵押合同》。后续小X因刑事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还需缴纳20万元罚金,其名下这套用于借款购置的房屋被司法冻结。二老担心100万借款无法追回,万般无奈之下委托天津云杰律师事务所的王宁律师代为起诉维权。

案件处理结果:王律师深入梳理全案案情,指导X先生准备全套佐证证据。庭审中明确指出,案涉借贷关系合法有效,《协议》《抵押合同》结合2019年的银行转账凭证、2022年的120万元债权抵押登记记录,足以证明100万元本金的借贷事实,履行期届满后小X未还款已构成违约;且双方已在不动产登记部门完成合法有效的抵押登记,X先生依法享有抵押权。最终法院判决,小X于判决生效5日内偿还X先生100万元本金及对应利息,X先生就案涉房屋折价或拍卖、变卖所得款项,在抵押担保范围内享有优先受偿权。

律师作用:精准破解“父母给子女购房款默认是赠与”的常规认知误区,通过完整证据链坐实100万元属于合法民间借贷,避免二老的大额资金被认定为无偿赠与,直接保住了本金的债权基础。依托抵押登记的法定效力,在房屋因刑事罚金被冻结的情况下,成功确认抵押权的优先受偿顺位,让二老的债权排在刑事罚金之前优先获偿,彻底规避了“先退赔罚金、民事债权落空”的风险。按照当前法律保护标准,帮当事人主张到按一年期LPR计算的合法逾期利息,既覆盖了资金占用损失,也完全契合天津本地民间借贷案件的裁判口径,最大化保障了二老的晚年财产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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