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装修公司乱收水电增项反起诉业主 云杰李律师助力业主胜诉拿回2.2万余元
案情简介:W先生和某装饰公司签订了正式的《天津市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合同明确约定全屋装修总费用35000元,其中水电改造项目为“包死一口价”。施工方完成12项基础项目后,突然要求W先生额外支付水电改造增项费用8024元。W先生以合同明确约定水电包死一口价为由拒绝支付,装修公司直接单方面停止施工,反而将W先生起诉至法院,要求解除装修合同,在W先生已经支付21000元的前提下,再向其支付剩余施工费2536元,同时索要合同总金额30%的违约金10500元。W先生面对突如其来的起诉完全不知所措,和装修公司多次沟通协商无果后,委托天津云杰律师事务所的李元杰律师代为应诉维权。
案件处理结果:李元杰律师接手案件后,全面复盘合同签订、施工沟通的全流程细节,梳理所有微信聊天记录、合同条款细节、现场施工照片,形成完整的应诉证据体系。庭审中明确指出,案涉装修合同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合法有效,双方必须严格依约履行。W先生作为普通家装消费者,并非专业装修行业从业者,从普通人的普遍认知出发,合同中写明的“水电包死一口价”,自然应当理解为全屋整体水电改造的全部固定费用。装修公司作为常年从事家装业务的专业机构,没有任何证据证明在签订合同前,就水电改造的具体范围、“包死一口价”的特殊限制含义向W先生进行过明确提示和特别解释,其临时主张的水电增项完全不符合合同约定,也没有合法的事实和法律依据。最终法院作出判决:判决生效5日内,装修公司向W先生退还多收取的11790元装修款,同时向W先生支付合同约定的违约金10500元,W先生无需向装修公司支付任何额外费用。
律师作用:直接扭转了业主“被起诉、被动应诉”的不利局面,跳出了装修公司预设的“业主拒付增项款构成违约”的叙事逻辑,从普通消费者的普遍认知角度出发,论证专业装修公司的格式条款提示义务,直接推翻了对方全部的违约金和额外施工费诉求。没有让业主陷入“合同解除只能互相返还、互不追责”的常规和解路径,不仅帮业主驳回了装修公司索要的2536元施工费和10500元违约金的全部本诉请求,还反过来让装修公司全额退还多收的11790元款项,同时支持了业主方的10500元违约金主张,把原本的被动应诉变成了全额胜诉的维权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