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案情简介:
韩先生与姐姐韩女士因家庭矛盾,导致关系紧张。在父亲去世后,韩先生欲前往殡仪馆祭奠亡父,却因缺乏相关手续(骨灰存放证明)受阻。韩先生尝试与姐姐沟通,希望借用证件以完成祭奠,但韩女士以证件丢失为由拒绝配合。面对这一困境,韩先生求助于天津云杰律师事务所的王冲律师,希望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祭奠权益。
案件处理结果:
经过王律师的精心准备与有力辩护,法院最终认定,祭奠作为追念死者、表达哀思的重要方式,虽非法律明文规定的权利,但基于其深厚的情感价值和社会普遍认可的风俗习惯,应被视为一般人格权的一部分,受到法律保护。法院判决韩女士作为骨灰存放证明的登记持有人,有义务配合韩先生完成对父亲的祭奠活动。若韩女士拒不配合,韩先生可凭此判决直接前往殡仪馆进行祭奠。
律师作用:
在本案例中,王律师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她不仅深刻理解了韩先生对于祭奠父亲这一情感需求的迫切性,还准确捕捉到法律与风俗习惯的结合点,创新性地提出了“祭奠权应归入一般人格权领域进行保护”的论点。通过扎实的法律功底和出色的庭审表现,王律师成功说服法院,为韩先生争取到了应有的祭奠权利,有效维护了其人格尊严和情感利益。这一胜利不仅是对韩先生个人权益的保障,也为类似祭奠权益纠纷提供了有益的司法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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