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云杰律所周宏达律师助力林女士成功追回房屋租赁押金
案情简介:
林女士与A公司签订了一份《房屋租赁协议》,并如约支付了65700元的合同履行押金。在租赁期间,林女士经A公司同意将房屋转租给他人,他人随后与A公司重新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然而,A公司在转租完成后并未按照约定退还林女士的押金。尽管双方多次沟通,但问题始终未能解决。无奈之下,林女士找到了天津云杰律师事务所的周宏达律师,请求法律援助。
案件处理结果:
在周律师的代理下,林女士向法院提起了诉讼。周律师精心指导林女士准备了充分的证据材料,包括房屋租赁合同、微信支付转账电子凭证、微信聊天记录截图等,以证明A公司未退还押金的事实。在法庭审理过程中,周律师提交了这些关键证据,并有力地指出,由于A公司已与他人重新签订了租赁合同,林女士与A公司的租赁关系已经解除,按照合同约定,A公司应在合同解除后7日内退还押金。同时,周律师还指出A公司以运营费为由收取的2688元无事实与法律依据,应一并退还。最终,在法院的主持下,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A公司同意在10日内向林女士退还押金共计12793元。
律师作用:
在本案中,周律师充分发挥了其专业优势,为林女士提供了全面而有效的法律服务。她精心指导林女士准备证据,确保了诉讼材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在法庭上,周律师凭借扎实的法律功底和出色的辩论技巧,有力地维护了林女士的合法权益。通过她的不懈努力,最终促成了双方调解,使林女士成功追回了被拖欠的押金,有效维护了当事人的经济利益。
服务邮箱
YUNJIENK@163.com
全国统一法律咨询电话
400-022-4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