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学习《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二)之十一
一方父母部分出资或者双方父母出资购房的处理
条文: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购置房屋由一方父母部分出资或者双方父母出资,如果赠与合同明确约定相应出资只赠与自己子女一方的,按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诉讼请求,以出资来源及比例为基础,综合考虑共同生活及孕育共同子女情况、离婚过错、对家庭的贡献大小以及离婚时房屋市场价格等因素,判决房屋归其中一方所有,并由获得房屋一方对另一方予以合理补偿。
解读:这种情况下的分割规则,以出资比例为基础,同时考虑多种家庭因素,既能体现父母出资的实际贡献,又能公平对待夫妻双方在婚姻中的付出,妥善解决因父母出资购房引发的财产分割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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