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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二)之二十六

离婚时给予适当帮助的规定

法条第二十二条 离婚诉讼中,一方存在年老、残疾、重病等生活困难情形,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条规定请求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给予适当帮助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请求,结合另一方财产状况,依法予以支持。

解读:这一规定彰显了法律的人文关怀和对弱势群体的保护。在离婚时,对于生活困难的一方,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给予适当帮助,是基于婚姻关系的特殊性质和社会公平原则。法院根据当事人请求和另一方财产状况依法支持,既能切实解决生活困难一方的实际问题,又能平衡双方的利益关系,避免因离婚导致一方生活陷入绝境,维护了社会的和谐稳定,体现了法律在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时的公平与温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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