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股东利润分红纠纷,云杰律所助S女士成功追回52138.64元
案情简介:S女士与Z先生携手合作,共同出资经营一家房地产公司,并签订了《股东股份协议书》,明确了双方的出资比例、分红期限及模式。然而,Z先生却拖欠S女士五个月的利润分红,沟通无果后,S女士决定寻求法律帮助。遂找到云杰律所蒋岭律师,蒋律师代为起诉。
案件处理结果:在云杰律所蒋岭律师的代理下,S女士成功提起诉讼。经过蒋律师的精心指导和深入调查,法庭上,蒋律师对被告的抗辩进行了有力反击,最终法院判定,自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起10日内,Z先生支付S女士5个月的利润分红共计52138.64元。
律师作用:蒋律师在该案件中发挥了关键作用,他不仅指导S女士准备充分的证据,还深入调查案情始末,确保每一个细节都经得起推敲。在法庭上,蒋律师对于抗辩一一反击。一是就我方提供的证据证明力明显大于被告,可以证明这5个月期间的盈利情况;二是关于管理成本问题,被告没有证据证明举证,故我方不认可。蒋律师凭借扎实的法律功底和出色的辩论技巧,对被告的抗辩进行了有力反驳,成功为S女士争取到了应得的利润分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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