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统一咨询热线 400-022-4006工伤处理流程专题介绍之四
工伤认定
10. 如何理解“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关于规定中的“上下班途中”包括下列情形:(1)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经常居住地之间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2)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3)从事属于日常工作生活所需要的活动,且在合理时间和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规定中的“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应当以有权机构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或者人民法院生效裁判等法律文书为依据。如有权机构无法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或者出具的法律文书无法认定事故责任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可以依据经调查核实的相关证据作出结论。
11. 如何理解工伤认定中“三工(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及工作原因)”?
(1)工作时间,即职工给用人单位提供劳务的时间。(2)工作场所包括:用人单位日常生产经营有效管理的区域;职工完成特定工作涉及的区域;自然延伸的合理区域。(3)工作原因包括:从事本职工作受到事故伤害;完成临时指派工作受到事故伤害;因工作相关行为受到事故伤害。职工受伤与从事本职工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判断职工受伤的原因,应当考虑:是否履行工作职责;是否受单位指派;是否与工作职责有关;是否基于用人单位的正当利益等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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