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统一咨询热线 400-022-4006成功追讨65000元解除劳动合同补偿金,云杰律师助力Y先生维权胜诉
案情简介:Y先生与公司签订《协商解除劳动关系协议》后,公司欠付其65000元解除劳动合同补偿金未支付,并声称Y先生未结清公司欠款。双方沟通无果,Y先生遂委托天津云杰律师事务所律师代为处理。
案件处理结果:法院最终判决,自判决书生效之日起10日内,公司需支付Y先生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65000元。
律师作用:天津云杰律师事务所律师在接受委托后,积极代为起诉,并在庭审中精准指出,根据法律规定,发生劳动争议时,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若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否则应承担不利后果。律师协助Y先生向法院提交了完成离职前交接工作的相关证据,并有证人出庭作证。面对公司对证据的不认可,律师有力反驳,指出公司未提交相反证据,且未举证说明公司的财务制度及工作交接具体标准,应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最终,律师成功为Y先生争取到了应得的65000元解除劳动合同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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