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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探望受阻,云杰律师助力Z女士重获亲子团聚权

案情简介Z女士与X先生离婚后,孩子由X先生抚养,双方曾口头约定Z女士可随时探望孩子。然而,X先生事后却以各种理由长期阻挠Z女士行使探望权,导致母子关系疏离。Z女士多次沟通无果后,向天津云杰律师事务所寻求法律帮助,委托王莹律师代理维权。

案件处理结果:王律师接案后,深入梳理案情,精准锁定法律要点,通过细致的庭前准备与证据收集,向法院提起探望权纠纷诉讼。庭审中,王律师据理力争,明确指出根据《民法典》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母一方享有探望权,另一方负有协助义务。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最终达成协议:Z女士每月可探望孩子两次,具体时间及地点由双方协商确定,切实保障了Z女士的合法权益。

律师作用:王律师凭借专业法律素养与庭辩技巧,成功为Z女士争取到稳定的探望权,不仅修复了母子情感纽带,更通过调解方式促成双方理性沟通,为后续共同抚养孩子奠定良好基础。案件结果充分体现了律师在维护家庭关系、保障弱势群体权益中的关键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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