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统一咨询热线 无证施工合同纠纷终获解,四千万工程款及占用费全额追回
案情简介:L先生于某年6月与A公司签订天津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9月正式入场施工。然而,半年后A公司仍未取得施工许可证,导致工程停滞。期间,L先生多次要求A公司解除合同并支付已投入的四千余万元工程款,但A公司拒绝解除合同且拒不付款。L先生遂委托天津云杰律师事务所杨宝潮律师代为维权。
案件处理结果:杨律师通过细致梳理案情、深入研究法律条款,协助L先生提出解除合同、支付工程款及资金占用费的诉讼请求,并提交7组关键证据。法院经审理认定,A公司未在开工7日前取得施工许可证,构成违约,最终判决解除施工合同,并责令A公司支付L先生工程款4000万元及相应资金占用费。
律师作用:杨律师凭借专业法律分析和精准诉讼策略,成功突破合同解除障碍,为当事人争取到全额工程款及资金占用费,有效维护了L先生的合法权益,避免了巨额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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