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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上暖气漏水损失谁来担?律师精准锁定责任方,帮当事人获赔8000元

案情简介Z女士家中因楼上房屋暖气漏水,导致屋内遭受水浸损失。Z女士多次联系楼上房主L先生协商赔偿事宜,但L先生坚称自己的暖气已办理报停手续,漏水损失与己无关,拒绝承担任何责任。双方多次协商无果,Z女士遂委托天津云杰律师事务所王宁律师代理本案

案件处理结果:王律师接受委托后,代Z女士向法院提起诉讼,将L先生列为被告,并将供热公司列为第三人。经王律师细致调查与庭审举证,法院最终认定:本次漏水系供热立管损坏所致,而该供热立管属于户内共用供热设施,应由供热公司负责维修管理。法院判决供热公司向Z女士支付漏水损失8000元

律师作用:本案的关键难点在于:楼上房主已报停暖气,看似与漏水无关,损失责任极易被推诿。王律师在代理过程中发挥了以下核心作用:精准锁定真正责任方:王律师没有止步于楼上房主的抗辩,而是深入调查漏水原因,查明事故系供热公司在拆除报停用户部分供热设施时,导致供热立管损坏所致。巧妙追加第三人:将供热公司列为第三人纳入诉讼,确保真正的责任主体参与庭审、承担举证责任,避免当事人赢了官司却拿不到赔偿。厘清法律关系:庭审中王律师明确指出,供热立管属于户内共用供热设施,依法应由供热公司负责维修,从而从法律层面否定了L先生的免责主张,将赔偿责任归于供热公司。

最终,王律师帮助Z女士成功从供热公司获赔8000元,切实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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