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车旅途中故障维修10次 云杰律所王彬律师代理维权帮当事人追回预付会员费
案情简介:W女士与某汽车销售公司签订《房车租赁合同》,约定以会员价租赁房车20天,相关租赁费用从W女士此前预交的2万元会员费中直接扣除。W女士驾驶房车前往新疆旅游期间,车辆先后出现10次故障、反复进厂维修,全程旅行体验极差,完全没有达到房车出游的预期效果。返回天津后,W女士提出退还剩余的12219元会员费,却遭到该公司拒绝。对方提出多项拒退理由:主张车辆故障已修复不构成根本违约,20天租期不能按会员价结算、必须按原价计费,核算后几乎无剩余费用可退;同时以会员协议是W女士妹妹代签为由,拒绝履行退费义务。双方多次协商无果,W女士委托天津云杰律师事务所王彬律师代为起诉维权。
案件处理结果: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最终达成一致协议:汽车销售公司向W女士支付9456元剩余预付会员费;若该公司未按期足额履行付款义务,W女士有权就全部未退款项申请强制执行,同时额外主张1400元违约金,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完整保障。
律师作用:王律师接受委托后,第一时间指导W女士完整固定房车故障维修记录、旅行过程沟通记录、会员费支付凭证等全链条证据,全面梳理案件始末细节。庭审中精准引用预付式消费相关司法解释,明确指出经营者提供故障车辆,导致消费者房车旅行的核心合同目的完全落空,属于法定可解除合同的情形,直接驳斥了对方“按原价计费、不构成违约”的全部抗辩理由。最终不仅帮当事人追回了大部分预付会员费,还通过调解协议设置了逾期违约的额外保障条款,避免了对方再次拖延履行的风险,为消费者挽回了预付式消费的损失,也否定了商家利用格式条款恶意侵占消费者预付费的不合理主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