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万借款被辩称是合伙投资 云杰律师代理 助当事人全额追回欠款
案情简介:Z先生向H先生出借90万元,H先生后续仅归还70万元,剩余20万元以双方合伙做生意、工程款未收回为由拒绝还款。Z先生多次催要无果,无奈之下委托天津云杰律师事务所的王律师代为提起诉讼维权。
案件处理结果:王律师接受委托后,全程指导Z先生整理证据、深入梳理案件全流程细节,庭审中完整呈现核心事实与法律依据,最终法院判决:H先生于本判决生效后规定时限内,向Z先生支付剩余借款20万元。
律师作用:精准抓住案件核心抗辩漏洞,通过梳理微信聊天记录、转账凭证等证据,证明Z先生早已中途退出合伙项目,双方已达成明确退款合意,案涉20万元属于合法借贷欠款,并非需要共负盈亏的合伙投资款。当庭指出H先生主张“合伙共负盈亏、工程款未收回”的说法,和其私自将70万元退回Z先生指定接收人的行为自相矛盾,彻底推翻了对方的不合理抗辩逻辑,全部代理意见被法院采纳。帮助当事人在存在“借贷混同合伙”争议的复杂背景下,全额追回了20万元剩余借款,避免当事人基于信任出借的大额资金被无端以“投资亏损”名义侵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