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餐后腹泻被诉 云杰律所李律师帮餐厅成功免责
案情简介:W女士到某餐厅就餐,次日出现腹痛、腹泻症状,怀疑餐厅提供的食品存在安全问题,将餐厅起诉要求承担赔偿责任。餐厅认为自身食材合规、不存在食品安全问题,双方沟通完全陷入僵局,无奈委托天津云杰律师事务所的李元杰律师代为应诉维权。
案件处理结果:李律师深入梳理全案细节后,指导餐厅完整准备进货清单、食品来源证明等全套合规证据。庭审中明确指出,依据“谁主张,谁举证”的民事诉讼原则,原告主张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仅提交了门诊病历及诊断证明,未提供食品鉴定报告、检验报告等直接关联证据,并未完成法定举证责任。同时结合就餐全程监控录像,证明W女士就餐期间未出现明显不适症状。最终法院判决驳回W女士的全部诉讼请求,餐厅无需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律师作用:精准抓住食品安全纠纷的核心举证规则,直接从根源上否定了原告诉求的证据基础,快速构建起完整的免责抗辩逻辑,避免餐厅因无端诉讼承担不必要的赔偿责任。指导餐厅补全了食材进货、来源溯源的全套合规证据链,不仅在本次诉讼中胜诉,也帮助餐厅完善了日常食品安全管理的证据留存规范,规避后续同类纠纷的举证风险。帮助餐饮商家守住了经营口碑,避免因不合理的索赔诉求影响门店正常经营,同时也明确了天津本地同类案件中消费者的举证责任边界,为本地餐饮行业的同类维权提供了典型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