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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书面合同酒店拒收货拒付款 云杰律所王律师帮W先生全额追回4万床垫货款

案情简介:W先生为当地一家酒店定制加工一批床垫,总价值40920元,双方约定2022年底收货结算。但直到2026年,酒店始终以各种理由拒不接收这批定制床垫,也没有支付任何货款。W先生多次和酒店沟通协商均没有结果,无奈之下委托天津云杰律师事务所的王宁律师代为提起诉讼维权。

案件处理结果:王宁律师深入梳理全案交易细节,指导W先生完整准备微信沟通记录、生产凭证、催告记录等全套佐证材料。庭审中明确指出,虽然双方没有签署正式书面买卖合同,但通过微信沟通已经成立事实买卖合同关系,W先生早已按酒店要求完成全部床垫生产,酒店理应配合提供送货地点、接收货物并足额支付货款;酒店在W先生多次催告后仍拒不收货付款,属于不正当阻却合同全面履行,已经构成违约,应当承担继续履行的义务。同时,双方虽未约定逾期利息,但酒店长期拖延的行为确实给W先生造成了大额资金占用损失,主张按法定标准计算利息完全符合法律规定。最终法院判决,判决生效10日内,酒店向W先生支付全部货款40920元,并按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标准支付自应还款日起至实际还清之日的资金占用利息,同时自行上门取走全部定制床垫货物。

律师作用:打破了“没有书面合同就告不赢”的认知误区,依托完整的微信沟通、生产交付、催告证据链,直接坐实事实买卖合同关系,避免当事人因没有正式合同被认定交易不成立,彻底保住4万余元的货款本金诉求。精准指出酒店“拒不收货、不正当阻却履行”的违约性质,没有让当事人陷入“对方拒收只能自行处置货物”的被动局面,直接把继续履行、上门取货的义务判给酒店,帮当事人省去了二次仓储、处置定制货物的额外成本。在双方无任何利息约定的前提下,成功为当事人争取到按LPR标准计算的逾期资金占用利息,覆盖了近4年货物积压、资金被占用的全部经济损失,最大化保障了个体加工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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