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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杰法律大讲堂之社保公积金、福利(七十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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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杰法律大讲堂之社保公积金、福利(七十九)

    

    劳动合同即将到期时,如果员工已怀孕,待合同到期时:

    ①用人单位是否应当继续支付劳动报酬?如何支付劳动报酬?

    ②生育津贴如何计算?

    ③如果劳动者在合同到期前流产该如何处理?

员工孕期劳动合同期满,劳动合同应延续至孕期、产期、哺乳期等相应情形消失时终止,在此期间用人单位应继续支付劳动报酬,劳动报酬的标准按照孕期前工资标准支付。

    员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员工产假前的工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如果劳动者在合同到期前流产,劳动者仍按照当地标准享受产假待遇,待合同到期后若用人单位单方不续签劳动合同,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法律速递:《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后果】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八条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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