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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云杰律所周宏达律师助力宫先生成功获赔房产公司逾期交房违约金
- 宫先生与某房产公司签订了《天津市房屋买卖合同》,明确约定了交房日期为8月30日,并规定了违约条款,即房产公司若逾期交房,需按日支付已购房款的万分之一作为违约金。合同签订后,宫先生依约支付了全额购房款。然而,房产公司直至10月30日才完成交房,逾期两个月。宫先生依据合同条款要求房产公司支付违约金,但房产公司以遭遇不可抗力为由拒绝支付。面对房产公司的推诿,宫先生决定寻求法律帮助,找到了天津云杰律师事务所的周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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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云杰律所刁丽娜律师智斗违约买家,为夏先生追回9.9万还贷利息
- 云杰律所刁丽娜律师智斗违约买家,为夏先生追回9.9万还贷利息
案情简介:
夏先生与徐先生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约定徐先生需一次性支付别墅剩余贷款150万元,并约定了共同前往房管站办理过户及抵押手续的日期。然而,在约定日期,徐先生支付的款项大幅低于合同约定的贷款金额,导致夏先生不得不自行承担额外还款责任,共付利息计99,292.68元。徐先生在半年后虽完成清贷,但对于夏先生先行垫付的还贷利息却拒绝偿付。面对困境,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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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云杰律所黄建清律师成功解决因贷款审批延误导致的房屋过户纠纷
- 胡先生在购买马先生的房屋过程中,因银行贷款审批时间过长,未能按约定时间办理房产转移登记。马先生因此拒绝配合过户,导致胡先生陷入困境。双方签订了《房屋交易合同》和《天津市房产买卖协议》,马先生支付了定金和首付款。然而,由于银行贷款审批时间过长,胡先生未能按时办理房产转移登记。马先生以此为由,不再配合胡先生办理过户手续,导致胡先生无法获得房屋的所有权。云杰律师事务所的黄建清律师接受胡先生的委托,通过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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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云杰律所许兆禹律师成功为沈女士争取延期交房违约金
- 沈女士与某房产公司签订《天津市房屋买卖合同》,约定8月30日交房。然而,直至10月31日,房产公司才通知沈女士办理交房手续。沈女士认为延期交房损害了自己的利益,要求房产公司按照合同给予赔偿。房产公司则以大气污染防控、环保管控等不可抗力为由,试图免除其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沈女士在面临法律困境时,选择了向天津云杰律师事务所的许兆禹律师求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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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云杰律所许兆禹律师成功维护共有产权人权益
- 张家三兄弟因父亲过世后遗留的私产房陷入纠纷。老三长期居住该房屋,导致其他两位兄弟无法行使共有权。经过多次沟通协商,兄弟三人未能达成一致。在此情况下,老大委托天津云杰律师事务所的许兆禹律师,寻求法律帮助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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