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未缴社保引纠纷,云杰律所王冲律师助丁先生获赔6.7万元
案情简介:丁先生于2023年2月17日入职某装饰公司担任设计师,因公司未依法缴纳社保,2024年10月丁先生向公司发出《被迫离职通知书》。在就赔偿问题与公司沟通无果后,丁先生委托天津云杰律师事务所王冲律师代为维权,王律师遂代其申请劳动仲裁。
案件处理结果:仲裁委裁决确认丁先生与装饰公司存在劳动关系,并责令公司于裁决生效之日起15日内支付丁先生经济补偿金、防暑降温费、取暖补助、未休年假工资、法定节假日加班费、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及欠付工资等共计67,110.92元。
律师作用:王律师通过梳理丁先生的工作记录、工资流水等证据,成功反驳了装饰公司“双方为合作关系”的抗辩主张。在仲裁庭上,王律师指出:双方存在提供劳动与支付报酬的财产关系,且公司对丁先生存在明显的劳动管理行为(如考勤、工作安排等),形成了管理与被管理的隶属关系,符合劳动关系的法律特征。最终,仲裁委采纳了王律师的代理意见,全面支持了丁先生的各项诉求,切实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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