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工伤停工留薪遇部门撤销,云杰律所王冲律师助L先生获赔26万余元
案情简介:
L先生在某公司担任工程部经理,双方签订了劳动合同。L先生因工伤休假期间,恰逢公司进行框架调整,其所在部门被撤销。公司向L先生发送了《协商通知》,告知其岗位变动及薪资调整情况,并表示若双方无法就劳动合同内容变更协商一致,公司将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双方协商未果,公司决定解除与L先生的劳动关系。L先生就赔偿金问题与公司多次沟通无果后,找到天津云杰律师事务所王冲律师寻求法律帮助,王律师代为提起诉讼。
案件处理结果:
在庭审过程中,王冲律师据理力争,指出公司停工留薪期确认期限不合理,且L先生在职期间超过13年,依法享有12个月医疗期待遇,在此期间公司无权解除劳动合同,公司的解除行为违法。最终,法院采纳了王律师的观点,判决公司自判决书生效之日起15日内,向L先生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差额261327元。
律师作用:
王律师在该案件中发挥了关键作用,通过精准分析案件事实和法律规定,成功指出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违法性,为L先生争取到了应有的赔偿金差额,切实维护了L先生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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