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统一咨询热线 未签合同工作近20个月,云杰王律师助W女士获赔4.7万余元
案情简介:W女士在某装饰公司工作近20个月,期间双方未签订劳动合同,且公司未为其缴纳社会保险。W女士以未缴纳社保为由向公司发送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但在沟通经济补偿时未达成一致。随后,W女士找到天津云杰律所王冲律师寻求法律帮助。
案件处理结果:经王律师代理起诉,法院最终判决,自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10日内,装饰公司需向W女士支付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法定节假日加班费、未休年休假工资、防暑降温费、取暖补贴及未缴纳社会保险经济补偿金等共计47476.99元。
律师作用:王律师接受案件后,细致审阅案情,深入调查事实依据,并指导W女士准备充分证据。庭审中,针对装饰公司提出的W女士仅为法人个人服务、不存在劳动关系的辩称,王律师据理力争,指出W女士的工资发放与打卡出勤紧密相关,业务为公司业务组成部分,受公司考勤管理,由法人发放工资,已形成事实劳动关系。最终,王律师成功为W女士争取到应有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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