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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致人死亡,同等责任下律师助家属获赔逾80万元

案情简介W先生驾驶机动车与驾驶电动车的H女士发生碰撞,事故造成H女士经抢救无效死亡。交通队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W先生与H女士负同等责任。H女士去世后,其丈夫高先生及两个女儿悲痛之余,面临巨额赔偿诉求无从主张的困境,遂找到天津云杰律师事务所王宁律师,委托其代为提起诉讼,依法向赔偿义务人主张各项损失。

案件处理结果:法院经审理,最终判决: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范围内赔偿182,849元,保险公司在商业三者险范围内赔偿622,736元。判决生效后15日内,保险公司将上述款项全部支付到位。

律师作用:本案中,王律师在以下关键环节发挥了决定性作用:全面指导证据准备,夯实胜诉基础。王律师第一时间指导高先生系统收集并整理了全部关键证据,包括:《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医院诊断证明书、门诊病历、医疗费票据、车辆损失照片等,确保庭审时证据链完整、原件齐全,为法院采信奠定了坚实基础。庭审中精准援引法律,有力维护当事人权益。庭审中,王律师当庭提交了《交通事故认定书》及全部证据原件,并明确指出:"公民的生命权应受法律保护,因生命、健康、身体遭受侵害,赔偿权利人起诉赔偿义务人赔偿财产损失和精神损害抚慰金的,有法可依。H女士因交通事故致死,其合理损失应由赔偿义务人依法按责赔偿。H女士的近亲属以赔偿权利人的身份向赔偿义务人主张权利,完全符合法律规定。"最大化争取赔偿金额,切实保障死者家属利益在同等责任的不利条件下,王律师通过充分的证据准备和有力的法律论证,成功为当事人争取到交强险+商业三者险共计805,585元的赔偿,最大程度保障了H女士家属的合法权益,让逝者安息、生者有所依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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